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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首届德清县文学艺术“孟郊奖”的通知
www.dqnews.com.cn 2014-04-02 德清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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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开发区)党委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文化强县建设,根据《德清县文学艺术“孟郊奖”评选办法(试行)》(德宣〔2014〕2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首届德清县文学艺术“孟郊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时间范围和内容要求

  1.作品时间范围

  凡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展出、上演和播映的符合《评奖办法》规定的优秀文艺作品,均可申报参加评奖。(以颁发获奖证书、电视台播出或文章发表的日期为准)。

  2.作品内容要求

  凡本县专业或业余文艺工作者(或以德清县本土重大题材进行文艺创作,对宣传德清县有重大影响的非本县作者。本县作者须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簿或一年以上居住证。)所创作,并公开发表、出版、播映、演出、展览的文学、电影、电视、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等文艺作品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

  德清县文学艺术“孟郊奖”受理申报的单位为县文联。同一作品及个人不重复申报。

  2.申报材料

  (1)所有申报参评的作品,须由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首届德清县文学艺术“孟郊奖”参评作品申报表》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手写签名),同时提交作者本人或作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类作品应提供舞台演出VCD影碟或DVD影碟2套。其中,戏剧、曲艺应提供文字脚本2份;音乐类作品应提供曲谱和音乐CD碟2套。制品盒上需注明剧名(曲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

  (3)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应提供作品原件(其中,摄影作品提交10寸照片3份;美术和书法作品提交10寸照片3份并注明原件规格尺寸,资格审查入围后再交作品原件)和正式展出主办单位出具的关于展览名称和展览时间的证明。如原件已被有关权威部门收藏,应提供收藏部门出具的收藏证书复印件(不小于16寸)或作品集图录复印件。

  (4)申报作品的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或反响材料一式3份(可复印)。各门类作品凡获得国家级文艺类奖项名录、浙江省文艺类奖项名录中所列奖项的,应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3份。

   3.有关要求

  (1)凡属本次评奖范围内的作品,同一作者申报作品最多不得超过2项。合作作品,可共同申报,也可由作者之一单独申报,但须经其他作者同意;由我县作者与县外作者合作的作品,必须是我县作者为第一作者,且征得合作者同意后方可申报。(均须附其他作者所在单位开具的书面同意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文学类需在国家批准的报纸、刊物、出版社等正式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为准);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等文艺作品应已公演或播出;美术(含动漫创意)、书法、摄影等作品应在省级以上重要展览展出。

  (3)著作权人或著作权归属不明确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作品,不得申报。

  (4)集体创作生产的综合性文艺作品应以其整体参评;个人文集、作品集及多位作者的作品集不予参评,但其中单件作品可作为作者的个人作品单独参评。

  (5)申报材料除美术、书法等原件外,一经申报并受理,不论是否获奖,均不退还。

  三、申报截止时间

  请于2014年4月15日12:00前报送至县文联办公室(德清县行政中心F楼305室,联系人:杨宇力,手机:13857273915(553915),联系电话:8289093。

  四、作品评审

  德清县首届文学艺术“孟郊奖”经推委会提名及推荐,评委会投票评选后,将评选结果报评奖领导小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入选作品和个人按照标准进行奖励。

  附件:1.德清县首届文学艺术“孟郊奖”参评作品申报表 点击下载附件1

  2.国家级文艺类奖项名录

  3.浙江省文艺类奖项名录

 

  德清县文学艺术“孟郊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附件2

  国家级文艺类奖项名录

  1.中宣部主办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2.文化部主办的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1)文华奖

  (2)群星奖

  3.广电总局主办的中国广播影视大奖

  (1)中国电影“华表奖”

  (2)中国电视剧“飞天奖”

  (3)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

  4.中国文联主办的12个奖项

  (1)中国戏剧奖

  (2)大众电影百花奖

  (3)电影金鸡奖

  (4)音乐金钟奖

  (5)全国美术展览奖

  (6)曲艺牡丹奖

  (7)书法兰亭奖

  (8)杂技金菊奖

  (9)摄影金像奖

  (10)民间文艺山花奖

  (11)电视金鹰奖

  (12)舞蹈荷花奖

  5.中国作协主办的文学奖

  (1)茅盾文学奖

  (2)鲁迅文学奖

  (3)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4)骏马奖

  6.新闻出版总署主办的中国出版政府奖

  (1)国家出版奖

  (2)全国出版人物奖

 

 

  附件3

  浙江省文艺类奖项名录

  1.省政府、省委宣传部主办的浙江省鲁迅文艺奖

  2.省委宣传部主办的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3.省文化厅主办

  (1)浙江省戏剧节奖

  (2)浙江省小百花汇演奖

  (3)浙江省音乐舞蹈节奖

  (4)浙江省戏剧小品奖

  4.省文联、省文化厅主办的浙江省美术作品展奖

  5.省广电局主办的浙江省广播电视文艺奖

  6.省作协主办

  (1)浙江省优秀文学作品奖

  (2)浙江青年文学之星奖

  7.省广电局、省视协主办的浙江省电视牡丹奖

  8.省美协主办的浙江省青年美展奖

  9.省书协主办

  (1)全浙书法大展奖

  (2)浙江中青年书法奖

  10.省摄协主办的浙江省摄影艺术作品展览奖

  11.省文化厅、省杂协、省曲协主办的浙江省曲艺杂技节奖

  12.省民协主办的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

  13.省音协主办的浙江省青年歌手大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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