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德清县第四个“生态消费日”,3月12日,德清县乾元工商分局、消保分会工作人员来到乾元镇溪街社区,向居民宣传将于今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规定,让老百姓知道新消法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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