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五水共治”加快实现转型升级的决定
(2014年1月15日德清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全县人民生活品质,加快推进转型升级,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县委关于全民治水、“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作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五水共治”重大意义。
水是生产之基、生态之要、生命之源。针对当前我县存在的水体污染严重、洪涝灾害防御能力较弱、供水安全尚存隐患、节水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对于确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建设清洁德清、绿色德清、美丽德清,对于推动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德清新崛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切实增强加快“五水共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动员和引导全县人民积极履行治理和保护水环境义务,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爱水、人人护水、人人治水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目标,大力推进“五水共治”工程建设。
“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目标分三步走,二年(2014~2015年)明显见效,三年(2014~2016年)全面改观,五年(2014~2018年)实现质变。确保全县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防洪排涝能力显著增强,供水节水体系更加健全,转型升级加快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养殖污染整治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十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城市排涝等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供水管网新建改造、中水回用等城乡供水节水工程建设,全面、扎实、有序推进“五水共治”。
三、强化措施,切实保障“五水共治”落实到位。
县人民政府要加快制定和完善全县“五水共治”总体规划和五个子规划及年度推进计划。实行“五水共治”行政首长负责制,县、乡镇人民政府把“五水共治”工作纳入本级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五水共治”投入机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财政对“五水共治”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五水共治”工程监督管理,提高工程综合效益。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九法治水”,依法严厉打击污染水环境和破坏防洪排涝、供水节水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水污染事故、洪涝灾害、供水安全等应急预案。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治水管理队伍建设,健全“五水共治”长效管理机制和考核体系。加大治水、护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行为给予监督和举报,引导公众参与治理和监督“五水共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快“五水共治”,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义重大而深远。全县人民要在中共德清县委的领导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民治水、“五水共治”的战略部署上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投身到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伟大实践中,为建设美丽德清、加快实现德清新崛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