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已于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
县气象局负责人表示,我县目前已经建设有20个气象观测站点。《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强化我县气象探测工作,提高气象预测、预报和服务水平,加强防灾减灾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以及推进气象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里程碑意义。县气象部门将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对《条例》的贯彻和落实,实施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从源头上依法做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