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网讯 “城乡低保困难家庭的失能、失智老人,居家养老每年补助4800元,机构养老每年补助12000元,由民政部门支付给相关养老服务机构。”日前,我县出台了为全县老年人办实事的八项举措。
新政策明确了2012~2013年,政府为老年人要办好的八件实事,包括:切实提高城乡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老年人医疗保障待遇水平,老年社会优待水平,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面规范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继续实施金色爱心工程,加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创建工作。
据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新政策推出以来,我县从制度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现如今,我县60周岁以上失地农民、农村退伍军人均可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可一次性购买职工养老保险。同时,对10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长寿保健金提高到每月500元,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发放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
落实资助困难人群参加新农合政策。目前,我县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家庭、重度残疾人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已由财政负责筹集。不断健全完善门诊统筹制度,将参保老年人群全部纳入门诊统筹范围。定期开展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活动,并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和提供各种上门服务。
此外,我县还将加大对老年人的优待力度,实现60至69周岁老年人到旅游景点游玩、乘坐武康城区公交、进入公益性体育场馆健身等凭相关证件享受半价优待,70周岁以上凭相关证件全免。各类剧院、音乐厅、电影院对老年人实行优惠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