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姚海斌(男,42岁,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就一直在交通管理的第一线。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姚海斌同志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始终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工作,工作上兢兢业业,不辞辛劳,从不争名夺利,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他,受到了事故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自2010年担任事故中队中队长后,他更是以身作则,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当中。他时刻教育民警要带着感情去执法,抓住事故处理过程中容易侵犯群众利益和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进行整改。为了不给群众添麻烦,缩短他们处理事情的时间,姚海斌所在的中队及时成立了事故接待大厅和接待室,所有事故实行电脑台账登记,当事人一来事情就能得到解决和答复;其次,他坚持做到对死亡事故的家属都亲自接待。死亡事故对家属的打击最大,家属情绪都很激动,在接待时要充分考虑家属的感受,及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安抚好家属的情绪,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量争取死者家属的权益;最后,他非常重视对逃逸事故的侦破工作,特别是死亡逃逸事故,一有发生,都是亲自带队加班加点排查。心里总是想着如果不侦破,一是放纵了犯罪,二是死者家属权益得不到保障,便拼尽全力投入案件侦破工作中。今年全县共发生八起死亡逃逸事故,都得以成功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