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何一波(男,29岁,洛舍派出所民警)
该同志坚持把学理论、练技能作为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繁重的公安基层工作中,总是挤出时间用于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专业知识,清楚了解办案程序。担任法制员以来,该同志负责办理的300余起各类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因群众不满而引起的投诉事件。自进洛舍派出所以来,在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各类案卷评比中,洛舍所每年都被评为执法优胜单位,他本人也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法制员。
工作中,该同志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始终以“人民满意”作为衡量自已工作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已,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做一名人民群众满意的好警察。今年以来,该同志共接处警280余起,解决群众求助40余人次,调解各类纠纷70余起,避免了多起因民事纠纷转为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赢得了辖区群众及各级领导的交口称赞。
办案中,他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得当,确保办案质量,使当事人心服口服,使被害人和群众都满意。办理的案件从未因处罚不当或程序不合法而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