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刘晴(男,29岁,消防大队参谋)
作为一名普通的消防警察,他真真正正做到了以队为家,安心服役,以消防事业为重,以个人利益为轻。入伍以来,他曾历任中队战士、班长、排长、中队长、大队参谋,无论在什么岗位,他都能够兢兢业业,安心做好本职工作。还是在班长的时候,他就刻苦训练,努力学习,为胜任其他岗位打下坚实基础。在中队长的岗位上,他尽心尽力,带头训练,带头吃苦,每次出警都冲锋在前,每次到达火场都忙前忙后,参与救火、抢险救援达上百次。
后来,在岗位调整中,他被安排到了大队参谋的岗位上,出警少了,身上的担子反而更重了。因为他深知,大队防火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而且事关千家万户,稍有差池,就会埋下消防安全隐患,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在消防验收中,他事无巨细,仔细搜索场所的每一个角落,不放过一个安全死角;在监督检查中,他小心翼翼,努力走遍单位的每一处地方,不留下一个消防隐患;在行政处罚中,他坚持原则,对每一个消防违法行为都依法处理,不顾及一丝情面。秉公执法是他一向来的工作态度,服务人民是他一贯坚持的工作信念,消除火灾隐患是他一直努力的工作方向。作为共产党员的他,一直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