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省质监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大会上,德清县质监局荣获先进单位称号。自2010年以来,县质监局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加强学习,在政治业务素质上创先争优
按照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坚持用“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巩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成果为突破口,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针对我局业务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学习,在理论中心组、支部、全体干部职工三个层面开展好经常性的教育学习,增强教育学习的针对性,保证我局的政治学习落在实处,形成了讲学习、抓学习、自觉学习的好风气。
加强组织建设,在内部管理上创先争优
坚持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巩固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局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民主生活会,重视抓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党内统计工作。
注重结合,在工作业绩上创先争优
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扎实开展,推动部门自身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力地促进质监业务工作开展。质量强县建设全面推进,“两大战略”深入实施,各项工作协调有序、稳步推进,名牌总量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标准创新工作扎实开展,全县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三个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廉政建设,在廉洁从政上创先争优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通过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工作的落实,有效保障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
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为县质监局党建工作增添了活力,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干部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有利地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县质监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入开展百日整治行动保障生产环节食品安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文件要求,根据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省局“全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和《全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指导意见》,县质监局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
迅速行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整治工作。结合德清食品生产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德清县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确定乳制品、蜜饯、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果蔬罐头、饮料及饮用水、肉制品、酒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9大类产品为整治工作重点。
深入动员。在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第一时间召开全县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动员大会,全县各乡镇质监站负责人、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百日行动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
分片负责。设立3个整治工作责任组,分别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乡镇质监站负责人任副组长,抽调骨干力量,集中精力,全面开展查企业、查产品、查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等“三查”工作,确保整治行动底子清,情况明。
重典重处。一是从严处罚。对5家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对1家未保持获证条件组织生产企业进行了关停。二是加强抽查。完成对9类重点产品的抽查,抽样60批次,对产品抽样不合格企业进行约谈,查找分析不合格原因,并组织开展复查,及时有效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负责人培训及约谈工作,与各生产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加强举报监督。将举报奖励宣传画分发至每家食品生产企业,要求企业张贴到生产车间、宿舍区及办公区等场所内。
我县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实现了“6个100%”的工作目标:与乡镇(开发区)配合协作,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成率达到100%;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的开展率达到100%;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65和举报奖励资金设置率达到100%;对辖区内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100%开展整治;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县质监局结合自身职能推进诚信农产品建设
为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施“讲道德 更健康”为主题的诚信农产品工程,县质监局结合自身职能,立足质量诚信制度建设,以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为载体,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建设,大力推进诚信农产品建设。
推进质量诚信制度建设 依据工业企业质量诚信制度建设经验,加快向农业企业的推广实施,鼓励指导名牌获得、名牌培育、承担标准化项目企业率先建立实施质量诚信教育和奖惩制度、质量检验制度、售后服务制度、质量追溯制度、质量诚信自律等一系列质量诚信制度,督促推动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承担单位带动周边农户逐步建立质量诚信制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定期开展诚信制度建设情况核查,与农业部门联合依法加强食品农产品认证执法检查,全面引导农产品生产者恪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
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战略 按照申报浙江名牌的初级农产品和加工农产品,其原料必须来自县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或基地的要求,将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与名牌产品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农业名牌产品培育规划,积极争创农产品品牌。至2011年底,我县有浙江清溪鳖业有限公司的“清溪”花鳖等4个浙江名牌产品(农业)德清县启航种植有限公司的“启航”冬枣等8个湖州名牌产品(农业),在刚刚结束的今年浙江名牌公示中,我县德清县吴越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归毛头”黄颡鱼和德清县雷甸镇国兴瓜菜专业合作社的“雷甸”西瓜榜上有名。同时,按照“有良好生态环境、有技术规程、有质量标准、有品牌和包装、有营销载体”的要求,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骨干食品加工企业以及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目前,我县有221个产品通过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德清牧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浙江丰泽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通过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
积极构建农业标准化体系 为进一步提升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先进适用性,县质监局会同农业、林业部门和有关专家对历年来81项县级农业地方标准的有效性、必要性、规范性逐一进行分析评价,废止70项县级农业地方标准,现保留11项县级农业地方标准、13项省级地方标准,现行有效标准全部达到无公害的要求,清理工作的完成,对提高我县农业地方标准的生产技术水平、实现农业地方标准结构的合理性和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县质监局用工业化发展理念引导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订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联盟标准,主导或参与制订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产学研检联合开展农业标准研究,建立由技术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支撑起的一个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确保生产的每一步都严格按照标准进行。
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 紧密结合现代农业“两区”重点项目建设,制订国家、省、市、县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十二五”培育规划,在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基础上择优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评估验收项目”和“考核内容”25项要求完成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提高全县农业标准化水平。经过努力,目前全县建立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项目)18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区2个,“青虾养殖标准化示范区”为全市首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6个,推广示范总面积达到了18余万亩,实现农民增收近5.25亿元,全县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发达地区水平,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
下一步,县质监局将继续发挥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载体作用,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广实施质量诚信制度,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打响“讲道德更健康”品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