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9岁的小女孩洪奕涵,在妈妈的陪同下将一只猫头鹰幼鸟送到了县林业局。次日,县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和洪奕涵又一起护送这只猫头鹰到了浙江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管理中心。
洪奕涵的妈妈俞女士是104国道旁一家KTV的店主,她告诉记者,7月29日晚上八时左右,她在自家店门口的草丛里无意间发现了一只小猫头鹰。在猫头鹰身上没有发现伤口,俞女士认为可能是猫头鹰太小所以不会飞,于是就将它放在一个盒子里,带回了家。
家里来了“小伙伴”最开心的还要数懂事的洪奕涵。“喂东西给猫头鹰也不吃,有人说要喂肉,可它就是不吃,不过它真的很乖,很通人性。”俞女士还向记者展示了几张手机拍摄猫头鹰的照片。她说:“本来想将猫头鹰放生在塔山森林公园,但它还小,担心其在野外生存困难,正好有朋友说像这种保护动物要送到林业局,那里会有专人照顾。于是第二天就带着女儿过去了。”得知要将猫头鹰送去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管理中心,洪奕涵就急着要求工作人员一定要带她同去,在车上洪奕涵还和小猫头鹰合影留念(如图)。
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只猫头鹰还小,如任其放在野外,很可能被天敌捕杀,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管理中心对于这种情况比较有经验,所以他们决定将这只猫头鹰幼鸟送到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管理中心,待其具备足够的生存能力再决定放归大自然。据了解,今年,在我县热心群众的救护下,县林业局已救护并送交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管理中心丹顶鹤2只、游隼1只、猫头鹰3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