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也是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第一年,贯彻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对加强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卫生部卫办监督发〔2012〕46号《关于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于4月25日—5月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十周年宣传周活动。
一、宣传活动的目的
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旨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促进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普及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和防护科普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社会更加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宣传主题
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
三、活动时间
4月25日—5月1日。
四、宣传对象、形式和主要内容
(一)宣传对象、形式
采取新闻发布、培训教育、知识竞赛、座谈会、研讨会、现场宣传咨询、公益短信群发、公益广告、宣传材料、网络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中小企业业主、非正规经济部门业主和农民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宣传内容。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成就;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农民工常见职业病防治的科普知识;农民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农民工职业病案例及维权案例;政府及相关部门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三)活动安排
4月25日-4月2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杭工业区管委会(建议)、主要街道、重点企业悬挂宣传横幅;在劳动力服务市场和各社区健康教育宣传栏和企业宣传橱窗张贴宣传画。
4月27日
在经济密集、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武康镇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宣传《职业病防治法》以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接受劳动者咨询,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
4月28日
由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到德清临杭工业区及重点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并请县电视台、新闻媒体给予报道,同时在《今日德清》宣传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
4月25日至5月1日
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杭工业区管委会(建议)巡回展出防治职业病的有关宣传版面,并在矿山、水泥、木质家具等重点行业开展送主题宣传画和宣传资料活动,同时将宣传画以及宣传资料在公交车、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
五、宣传用语
1.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宣传主题)
2.尊重生命,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3.职业病防治是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
4.保护劳动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5.要职业,更要健康。
6.保障职业健康,实现体面劳动。
7.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8.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防护意识。
9.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10.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操作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具体实践,并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部署落实。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保证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重点职业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企业和农村集贸市场、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区,以及乡镇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等开展宣传活动,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
(三)请各部门积极配合,并选择“宣传用语”在政府、主要街道及重点企业悬挂横幅。活动结束后,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德清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宣传活动总结材料和统计表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