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普陀区教育局获悉,从今年开始,普陀将对学前教育特殊儿童入园给予资助,贫困家庭子女每学年可获得1500元~3000元的资助。至此,普陀区建立了覆盖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总共15年的扶贫帮困助学体系,涵盖义务教育爱心营养餐与离岛就学补助、高中扶困助学和国家助学金等内容。
据介绍,学前教育特殊儿童入园资助政策的资助对象为,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非小托班就读的低保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和伤残军人子女、福利机构监护或五保供养的幼儿,及残疾幼儿和持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的子女。资助项目为保育费,资助标准为低保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和伤残军人子女、福利机构监护或五保供养的儿童每人每学年3000元,残疾儿童和持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子女每人每学年1500元。据了解,该项政策在资助对象上,比省定资助对象增加了持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子女,在资助标准上远高于省定资助标准。
普陀区教育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增加学前教育这项政策后,普陀区覆盖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的助学体系基本形成,区财政每年将安排各项助学资金近700万元。
普陀区一直比较重视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帮扶工作,在及时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同时,还从实际出发尽量做到应助尽助。以离岛补助为例,2007年,该区考虑到海岛教育实际,由财政出资,按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补助标准,对学校撤并后的五个乡镇家庭贫困的学生进行补助。去年,该区又进一步扩大了离岛就读补助范围,并把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学年2500元,此次扩面后,2011年补助对象从上一年的260人增加到481人。
此外,为减轻低保家庭子女离岛接受义务教育带来的经济负担,区教育基金从2010学年起,对义务教育离岛就读的低保家庭子女实施阳光助学,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的再资助。
据悉,3年多来,普陀区共投入帮困助学资金近2000万元,受惠学生达30000余人次,受惠面覆盖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