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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龙一纺织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得知,公司此前遭暴雨影响受灾的情况,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享受给予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后既意外又感激。
7月17日晚一场罕见暴雨,给武康、开发区和沿104国道的工业企业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县地方税务局了解情况后,组织税务干部对受灾企业进行了走访,深入了解企业实际困难。面对所有遭受自然灾害的企业,该局积极主动提供服务,整理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开发区和乡镇的联系,主动掌握受灾企业名单,面对面开展优惠政策宣传。这一主动对接,贴心为受灾企业服务的举动,让企业主们好评不已。
据了解,企业遭受自然灾害,可将受灾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备案后,可对损失资产进行税前扣除;对于受灾严重、造成损失数额较大的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企业受灾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可在次年1月~4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申请,并附送保险公司出具的受灾情况认定书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受灾损失报告或县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受灾损失证明。经税务机关按权限审批后可给予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照顾。
服务彰显真情。近年来,县地方税务局在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上,做了极大的努力,全力打造纳税服务新平台。通过转变观念作风,切实感受纳税人、纳税企业对税务机关的真实需求,“全方位”为企业减负、排忧解难,更好地搞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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