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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关于整合德清县食品安全检测资源的建议
提案人:农工民主党德清县总支
提案内容: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也严重危害到国家的公共安全体系和社会和谐与稳定,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公众对此高度关注。但是,近年来屡屡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毒大米、毒奶粉、苏丹红、地沟油、吊白块、三鹿奶粉等等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不仅严重危害了人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更是对政府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而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是其中的关键环节之一。
一、我县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现状
从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来说,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与县卫生局建立了实验室,县工商局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承担了部份检测任务。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情况来看,三部门都具备了一定范围内的检测条件,但以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发展最快。该实验室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和省级计量认证,食品安全检验能力达到了302项,已作为我县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技术支撑,该实验室自2001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与省级计量认证以来,《报告证书印有国际互认印章》所出具报告得到美国、欧州、日本等国家和地区认可,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牌的我县食品安全检测机构。
二、我县食品安全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有技术监督、卫生、工商从事食品安全检测工作,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显而易见。主要有:
1.资源分散,能力不足。由于各自财力的限制,三家食品安全检测设备配置存在不足。以县疾控中心实验室为例,目前配置设备最多、检测项目最多,检测能力最强、出具报告说服率最优,但对照卫生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4〕108号)的要求,要完成常规工作所需仪器设备、按照基本功能必须装备的基本仪器设备以及根据地域特点、工作需求应装备的基本仪器设备A、B、C三类等,也达不到国家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的要求。德清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过去主要是以检测设备校正和设备检测与计量准确率监督,目前也从事食品安全方面检测,但仪器、设备、检测项目、检测能力远远不能满足德清县食品安全检测的需要。工商局虽能使用简单检测方法在农贸市场上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项目更少。
2.重复投入,利用不足。同样是针对食品安全检测工作,三家单位虽然均有重视食品安全检测工作,但检测项目和应用检测设备均相同,存在资金重复投入。同时,设备利用率不高。同样以县疾控中心实验室为例,该实验室2005年前年出具报告达到3000多份,但近年不足1500份,设备利用率明显下降,但由于检测效率降低,加上设备投入资金来源严重不足,项目开展只维持在原有302项的基础上,大型设备也无法投入,达不到应仅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的要求。再说工商、质监存在重复投入,虽能增强检测能力,但能检项目不足100项。
三、对我县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建议
根据我县食品安全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照全国人大新颁布《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县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有必要作相应调整与资源整合,并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一:加强重点食品安全实验室建设。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为解决资源分散问题,并避免进一步的重复投入,提高资金投入效率,我县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应选择一家实验室,并列入我县重点建设,进行集中投入。建设目标:(1)通过国家有关认证认可取得食品检验资质;(2)满足我县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需要;(3)能为我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4)能确保我县企业产品内销外销提供技术支撑。
建议二:整合资源,提升能力。
为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保证检测机构所从事检测工作的独立性与公正性,有必要将食品安全检测资源进行整合,设立相对独立的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目前我县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虽有三个部门承担,曾为我县食品安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保障食品安全方面作了贡献,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工商检测无国家检测能力认证、无资质认可,更不具有法律效应,县质检局虽然开展一些工作,但检测偏少,无国际互认。鉴于上述情况,我们提议县疾控中心实验室作为我县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该实验室一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二是国际检测互认机构。无疑以检测能力、检测项目也是湖州领先。这几年不仅承担县内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同时也为吴兴、安吉及周边县市食品企业进入市场和都市超市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也为我县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建议在县疾控中心增挂“德清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该实验室作为我县重点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建议三:规范运作,完善抽检与信息公布。
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要规范运作,完善抽检与信息公布。一要统一制订抽检计划,由县食安办根据各职能部门上报情况统一下达全年抽检计划;二要合理下达检测经费,各职能部门测算的抽检经费由县食安办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统一纳入到食品安全专项资金,并根据需要逐年增加;三要根据德清县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和抽检项目要求,购置食品安全检测所需仪器设备;四要统一发布食品安全方面检测信息。检测中心及时向各部门提供检测结果信息。
建议四:加大对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的资金投入。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与检测设备虽领先全市,但也存在较大不足,按照我县“卫生强县”建设的目标,计划在三年内使县疾控中心检测能力建设达到国家的标准要求,县卫生局在仪器设备配置方面已作了很大努力,也积极争取国家资金,但仍需要县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据调查获得信息,湖州市政府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投入500多万元,还未达到国家对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要求,而我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只要县财政投入100万元就能达到国家检测装备要求。建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确保检测设备满足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需要,检测能力覆盖食品安全的内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能顺利开展,为平安德清创建、“富裕德清、和谐德清”作出贡献。
答复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答复内容:你们提出的《关于整合德清县食品安全检测资源的建议》已收悉。对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都非常重视,于3月30日提交县食安办主任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方芳副县长要求认真办理该提案,具体由县食安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齐心协力抓好食品安全检测资源的整合,健全检验检测体系。5月17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汪根才主任就该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督查。6月1日,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赴龙游县调研食品检测中心建设工作,学习该县的先进经验,为我县开展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工作提供思路。同时,以走访、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就我县现有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现状及体系建设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食品安全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管理的方式进行监管。对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涉及的相关部门均能按照上级的政策法规和质量标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生产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主要是用速测法定性检测生猪尿样“瘦肉精”和蔬菜瓜果农药残留指标;县质监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检验,其下属的县质检中心 (德清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可开展食品检测项目参数285个;县卫生部门承担餐饮服务环节和场所的采样抽检,其下属的县疾控中心通过省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可开展食品检测项目108项,相对来说该实验室配置设备最优,检测能力较强;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置流动检测车,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配置快速定性检测设施,对食品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因此,对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依据的政策法规比较充分,都能够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在各自环节开展检测工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8年,我县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好检测平台建设,由县食安办发文建立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设在县疾控中心),主要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性检测工作。同时,印发了《德清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德食安委[2008]5号),专门成立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县农业局、贸粮局、卫生局、工商局、质量技监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每年制定检测计划、统一发布信息,检测覆盖各区域、各环节,初步构建了“一中心”、“三覆盖”、“五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但由于体制机制上没有得到根本上的解决,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测资源相对分散,设备配置不足,检测项目不全;二是资金重复投入,现有的仪器设备利用率偏低。
为了巩固深化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的可控性,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县食安办结合我县实际,借鉴龙游等地的先进经验,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初步方案,主动向分管县长汇报,6月29日,提交县食安办主任会议讨论。并建议县政府在部门机构改革的时候,考虑对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再进行优化整合,建立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落实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以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组建方式:以县疾控中心实验室为基础,成立德清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与县疾控中心合署办公,检测中心负责人由县疾控中心负责人兼任,为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由县编委发文明确机构、编制。工作职责: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性检测;负责部门委托的定量检测及速测不合格的食品的检定;负责企业送检和食品质量问题投诉的有关检测。工作模式:实行“六统一”工作模式:一是统一制定检测计划: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全县食品安全状况,以及季节、环境、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等特点每月确定重点抽检对象,采取监督或评价性抽检方式,统一制定并下发全县食品检测计划。二是统一检测检验:全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快检、现场检测以外的食品安全检测,需统一由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负责检验,其中县统一安排的监督或评价性检测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各环节的检测计划由各责任单位负责执行,经费由各部门自理。三是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设备:各有关单位新添置食品检测设备,均应通过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向县政府提出购置建议。自筹经费购置设备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以确保不重复投入,避免资源浪费。四是统一检测标准:对统一下达的抽检计划,统一食品抽验标准,使食品检测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可比性、有效性。五是统一汇总检测结果:各有关部门应把“条”(有关部门一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计划)布置的所有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的检测结果作为全县食品安全状况的评估依据。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食品,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行政查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食品安全。六是统一信息报告和发布: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各有关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汇总后报告县政府,根据需要向社会发布,及时提醒市民注意。
在县政府重视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德清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已在县疾控中心挂牌运作。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食品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的作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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