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德清县森林单位创建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
随着全社会绿化意识、生态意识的提高,单位、社区绿化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重视,涌现出了一大批绿化氛围浓、绿化基础好、绿化层次高的单位和社区,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绿化工作,增绿量、建精品、上档次,激发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县关注森林组委会决定,从2010年起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德清县森林单位”创建活动。为深入开展“关注森林”活动,规范县森林单位创建工作,特制订《德清县森林单位创建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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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清县森林单位创建考核验收办法(试行)
2、德清县森林单位评价量化指标(试行)
3、德清县森林单位申报表
二Ο一Ο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