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日报 | 潮鸣天下 | 彩票 | 杭城就医挂号 [加为收藏] [设为首页]
我要投稿 ·我要报料 ·《德清新闻》数字报 ·新闻热线:0572-8889090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社会民生 | | 乡镇 部门 | 德网专题 | 德清旅游 | 网上道德馆 | 拍卖公告
文字:   打印

上访劳教,于法无据
www.dqnews.com.cn 2010-11-15 德清新闻网

    德清新闻网版权声明:凡本网的所有新闻作品,版权均属于德清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微博、微信、论坛和手机客户端等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新闻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德清新闻网”,以及该新闻作品的作者姓名。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本网将追究法律责任。



  据《太原日报》报道,太原市司法部门将对在北京外国驻华使馆、中央领导驻地和省市党政机关等非信访场所上访的;屡次违反《信访条例》的;为制造影响到外国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机构实施穿状衣、举标语、喊口号的,违反《信访条例》组织、煽动集体上访的,进京上访的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置,以维护该市社会的和谐稳定。

  “凡涉及征地、拆迁等产生的所有矛盾纠纷,不得无理取闹,越级上访,拨打区长公开电话,书面写信上访等,一经发现将取消村级生活补贴和福利待遇。”这段出自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新华村村民公约的规定出现在某网站的杂谈中,并以“最牛村民公约”的头衔流传网络,引起了网络热议。

  继11月1日曝光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拆迁言论后,知名三农问题专家于建嵘教授继续透露,陈晓平曾在讲话稿中说,今后凡是到北京非正常上访的,第一次训诫谈话并罚款;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一个县委书记在三天之内两曝雷语,不得不令人吃惊。

  可以想象,在北京上访,严重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地方才会对进京上访者严厉制裁。据一些媒体报道,来京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是有道理的,80%以上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80%以上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但地方政府没有提供应有的帮助,导致来京上访人数增多。

  信访作为公民的正当权利,本来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而且也是我们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这是因为现行的官员产生体制,基本上是以上级授权为主,公众不通过上访有时还真维护不了自己的权益。但现在群众上访却呈现越来越难的趋势。

  设身处地替陈书记想一想,他的确有自己的苦衷,该县连连创造上访人数的“新纪录”,全市赴京非正常上访总共才23人次,而万载县就有12个,创造了非正常上访的“新纪录”,成为全省唯一。同时还开创了上“洋访”的“新纪录”,到外国使馆上访。作为县委书记,这些纪录不但使他脸上无光,而且极有可能还会承担领导责任。面对这样的情况,任何一个县委书记都不会等闲视之。而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对待上访者。不排除上访者中有非法上访、无理上访的现象存在,但一般来讲,大凡上访者大都有问题得不到解决,有错案得不到纠正。解决上访问题的最佳途径,就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但许多地方官员,却恰恰选择从终端入手,堵截赴京上访者。陈书记之所以有“拆迁养活论”,根源还是他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公民的住房说拆就拆,百姓遇到不平之事,想要举报,然而一些地方阻止这种举报的力量却非常强大,无奈他们只能自掏腰包进京上访,去追回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这样做,却面临被劳教的命运。有法律常识的公民都明白,对谁进行劳教,都应以法律作为准绳,并由专门的执法机关来执行,其他任何机关无权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所以三次进京上访被劳教于法无据。仅因公民上访,就限制其人身自由,那只能是法制社会的悲哀。

  信访在中国的制度框架里是一种被中央权力和相关法律认可的正式的、合法的解决人际冲突的途径。然而,在很多政府官员的眼里,“上访”却成了“刁民”“无理取闹”的代名词。当某一公民受到或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或认为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表达自己的诉求,通过某种方式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是必然的。如果冲突不能通过双方的沟通和协商来解决,其解决的途径则要么诉诸暴力,要么通过具有一定权威性的第三方的仲裁和协调。若是没有了上访制度或是公民对上访失去了信心,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却不能通过合法的权威求得解决的时候,必然代以暴力的解决方式,从而危及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不必要的社会动荡。如果一个社会缺少解决冲突的有效机制,那么,这个社会将面临动荡,这是每一位公民都不愿意看到的。

  上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诉求权和表达权,更是公民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而进行的一种据理力争的抗争。虽然上访者中有非正当、不合理的上访行为,可绝大多数上访是正当、合理的,值得倾听的,而且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这样做呢?地方政府应该认识到,群众之所以舍近求远到北京上访,正说明基层政府的接访工作和服务工作存在严重问题,不然老百姓也不会即搭时间,又花金钱,千里迢迢的赴京上访。如果政府不懂得倾听,不懂得尊重上访人的合法权益,不愿进行换位思考,动辄压制打击,报复上访群众,堵塞民意通道,最终会酿成社会悲剧,导致极坏的社会影响。

  如果说“强拆”侵犯的是公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物权法》等法律的话,那么“上访拘留劳教”,则是对公民信访权的扼杀,是对《上访条例》等法规的践踏。为了G D P,为了政绩,不惜侵犯公民的利益,不择手段,不计代价,这是一些地方官员发展观和政绩观的误区;无力解决问题就把问题捂起来,无力化解矛盾就把矛盾盖起来,采用堵、截、关的办法对付上访者,激化矛盾,恰恰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社会不断发展、进步,肯定会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在面对群众矛盾和利益诉求上,当政者要辩证、客观地看待这种负面动力,不能草率行事、简单处理,让群众缺少了诉求的渠道。

作者: 陈洪磊
分享到: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