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网讯 我县“大好高”项目有了界定标准。近日,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引进“大好高”项目的实施意见》,分别对“大”项目、“高”项目、“好”项目提出了界定标准。
记者注意到,《意见》在对“大”项目的界定中,分别提出了“大”项目、“重大”项目和“特大”项目三个标准。其中,“大”项目界定标准为: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或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工业、服务业项目;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或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农业项目;总投资3亿元以上、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内资工业、服务业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注册资本80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800万元以上的内资农业项目。符合以上任何一条标准的项目即为“大”项目。“重大”项目界定标准:总投资4000万美元以上或注册资本27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工业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注册资本850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以上、注册资本8500万元以上的内资工业项目。符合以上任何一条标准的项目即为“重大”项目。“特大”项目界定标准:总投资8000万美元以上或注册资本5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工业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7亿元以上、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的内资工业项目。符合以上任何一条标准的项目即为“特大”项目。
对“好”项目的界定标准为:世界、中国500强企业直接投资的工业、服务业及农业项目(“中华老字号”生产基地项目);符合“4+1”产业发展要求,引进一家能够带进3家以上配套生产企业的具有集聚效应的工业项目;投入小、产出大,具有品牌效应的文化创意产业和新业态项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直接投资的农业项目。《意见》提出,只要符合以上任何一条标准的项目即为“好”项目。
“高”项目界定标准为: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直接投资,且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符合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信息产业、新医药、生物育种、节能环保、电动汽车)规划的,且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本3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具体产业划分参照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同样,符合以上任何一条标准的项目即为“高”项目。
我县相关人士指出,“大好高”项目界定标准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了我县招商选资的工作目标,切实提高了招商工作的针对性,有利于我县加快引进“大好高”项目,对提升我县招商选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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