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深化农村土地流转, 加快统筹我县城乡经济发展
提 案 人:裘惠萱
提案内容:农村土地规范流转,是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途径,也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正确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搭建流转平台,创新流转形式,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流转是统筹城乡经济、加快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的重点之一。
一、当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土地流转工作,把它作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调整农业结构和推进现代农业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政策引导,试点示范,注重规范等工作,使全县土地流转呈现出良好的态势。
1、流转形式多样化。全县12.13万亩流转耕地,流转的方法主要有委托(村、组)转包、农户自由流转(出租)两种形式。其中委托转包6.47万亩,农户自由流转5.62万亩,其他形式流转394亩,多种流转形式的共存,活跃了土地流转市场。
2、流转对象多元化。近年来,流转对象逐步拓展,据2007年底统计,流转给专业大户的面积达88605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0.4%,流转给农业企业经营的面积15887亩,占12.6%,其他流转21308亩,占16.9%。
3、流转价格市场化。土地流转的初衷是农民种田不划算,为了甩包袱。近年来,土地流转逐渐由“补偿”、“无偿”转向“有偿”,农民开始依托市场追求土地流转的效益。
4、流转面积规模化。通过土地流转,2007年底全县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03362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2.2%,其中土地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种养基地面积达32681亩,形成了一批较大生产规模的农业种养大户和企业。
二、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与新农村的建设要求,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相比,在流转机制、流转渠道、流转农民的利益保障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流转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我县的土地流转缺少专门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流转信息不畅。限制了土地大规模的流转经营,流转具有随意性、分期性和不规模性,有的甚至连书面协议也没有,容易引发纠纷。
2、转包期短大户难稳定。由于粮价、征地、效益等不确定因素,全县面上转包期均较短,据统计,流转期在5年以下的有8.89万亩,占73.3%;流转期在5-10年的有1.52万亩,占12.5%;流转期在10年以上的有1.72万亩,占14.2%。这种情况易产生短期行为,不利于大户增加投入,作长期经营的打算,不利于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也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流转农民社会保障滞后。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由于农村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农民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对待,对于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一些农民宁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
4、存在着流转土地的观念障碍。一是部分村干部存在怕难怕烦思想。认为土地承包政策30年不变,中央又反复强调要尊重农民意愿搞土地流转,即使搞了流转收益要全部返给农户,村里得不到实惠,因而,没有必要去自找麻烦;二是农户担心流转会失去承包权。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深入宣传,致使部分农民对土地承包政策了解得不细不深,担心土地流转会丧失原有的土地承包权。因而流转不畅,规模经营拓展受阻。
三、深化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1、深入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的政策宣传。要大力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让农民充分了解中央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政策,消除思想忧虑。各级干部要以发展现代农业的理念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增强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建立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为此建议设立专门的农村土地流转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总体协调、全面监管、政策制定和业务指导;成立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委员会,全面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纠纷的调处工作,维护各方权益;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村经济合作社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中介”作用,由合作社进行规模种植或通过各种形式把土地承包出去,使土地流转进入有序的市场化轨道。
3、积极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我县武康镇五四村于2007年11月8日成立了湖州市第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过试点证明这种机制能有效地促使农村土地制度的“三权分离”,使所有权股份化,经营权规模化,使用权价值化,使村得利益,户得实惠,经营者得效益;同时引入股份合作制制衡机制,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能较好地改善村级组织的管理,真正实行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
4、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土地流转社会保障机制,对把承包地全部流出及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的农民视为“准失地农民”,参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自愿、低门槛进入的原则,通过政府、集体、个人三方投入,建立土地流转社会保障制度。
5、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扶持基金。对全部转出土地及十年以上尤其是转给种粮大户的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务工创业;对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增收效果显著的乡镇、行政村给予适当的奖励;对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进行重奖,并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答复单位:德清县农业局
答复内容:近几年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到2008年12月底,全县农村耕地流转总面积15.17万亩,比上年增加2.59万亩,占全县水田总面积的47.3%。2009年县政府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一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县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指导服务中心,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三是实行土地股份化改革,2009年计划建立4个土地股份合作社。四是出台农村土地流转扶持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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